北京德和衡律师所秉承德衡律师事务所优秀的企业文化,并在首都北京得以发展和升华。所名“德和衡”的诠释:“德”的本意是好的内在的品格和价值观。《周易》中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德”是涵盖了诚信、仁义等一切美好品行的道德范畴。 “德”已经成为中国伦理的核心概念,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概念。“和”字出《论语》:“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和为贵,乃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和重大特征,是宽容主义精神的表现,是理性的体现。内和则众志成城,外和则良友诸多,气和能财源广进,人和可所向披靡。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所则另有定纷止争,和解共赢的意思。 “衡”字则表示公平正义,取自普通法系的衡平法,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言:“衡平法以正义、良心和公正为基本原则,以实现和体现自然正义为主要任务。”
“德和衡”的所名中包含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成果,是中西方文化相融合的结晶,表明本所的立所本意是在扩大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涉外业务,有志于发展成为国际化的律师所。本所的建所理念为“厚德,尚和,衡正”,意思是诚信仁义为本所建所的根本,包容、和谐、息争为本所对内对外的合作和工作方式,追求公平正义为本所执业宗旨。
厚德是基础,尚和是过程,衡正是目标,三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密切不可分割,贯穿于律所执业的全过程。良好的修养和操行是律师执业的前提,德和衡的律师尽管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生活和教育背景,只要大家仁爱待人,诚信做事,与同事则会和睦相处,与客户则会和谐共赢,再加上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一定能够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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