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与“金王”俱进
——德衡律师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纪实
在春潮涌动的市场经济大潮中,许多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青岛金王集团公司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在企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决策者规范企业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稳健发展出谋划策。我所公司证券部王鹏、陈丽红两位律师以为金王集团下属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公司)提供改制、上市法律服务为契机,适时地介入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事务,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他们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勤奋的敬业精神得到该集团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ООО年中国证监会准备推出创业板市场,金王公司的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是一位目光敏锐的企业家,深知企业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在资本市场融资。该集团在与我所接触了解后,决定聘请我所律师为其企业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我所公司证券部王鹏、陈丽红两位律师参与了金王公司改制上市方案的设计、新股东的资格审查、技术引进、法律咨询、法律文件的起草以及与有关各方的谈判等方面的工作。为圆满完成企业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两位律师经常彻夜不眠,甚至牺牲了自己节假日时间。经过努力,二ОО一年四月,金王公司改制上市前期工作圆满完成。
现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已在青岛证管办进行辅导备案。即将辅导验收的上市备选企业,企业规范运作的要求程度很高,律师在对企业的上市辅导过程和法律顾问工作中不断向企业领导进行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并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培训。企业领导也更加认识到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的支持法律顾问的工作。企业在经营中决策中遇到的问题,企业领导在可能的情况下都要咨询一下法律顾问的意见。两位律师也总是勤勉尽责,查阅资料进行解答。在企业规范运作中,我所律师认为不仅要帮助企业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要预防纠纷的发生。因此,该公司领导与我所律师达成共识,凡是对外签定的非格式合同文本,在签署前必须由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在确认内容明确、无歧义后,由律师签字确认方能对外签署。金王公司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这类合同数量较多,有时要求律师确认的时间比较紧迫,常常需要律师在下班后或双休日到公司审查合同,王鹏、陈丽红律师本着为客户着想、急客户所急的态度,经常放弃休息时间为他们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在两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金王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准备收购某一公司的股权,并达到实际控制的程度。如何设计收购方案、避免收购方与被收购方潜在的法律纠纷成为整个过程关注的焦点。两位律师多次到被收购方进行考察,收集资料,并与被收购方人员交谈了解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出具了关于收购股权方案的法律咨询意见,指出收购股权将存在的法律风险。律师建议企业采用被收购方以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出资、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重新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对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没有承继关系,法律风险最小。企业经过反复论证,采纳了律师的建议。目前,这一项目正在操作过程中。
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将会登上市场经济的大舞台,同时也为律师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应抓住历史的机遇,与时俱进,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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