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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作为法律顾问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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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2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经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4年第25次会议上审核并顺利获得通过。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行项目是本所证券融资部律师房立棠、曹钧负责,此项目顺利完成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10亿元可转券,募集的资金将投向其60万吨纯碱项目的建设。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年生产600万吨的纯碱生产能力。主要从事纯碱、工业溴及溴素、氯化钙、白黑炭、水玻璃系列产品、硫酸钾、氢氧化镁等苦卤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海洋化工产品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
我所自2001年就开始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高效、完备的法律服务,2001年成功为其提供上市公司配股方面法律服务。本次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准发行,是我所又一次为其在证券市场融资提供成功的法律服务,标志着我所非诉事务开展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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