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反倾销策略指引
    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应做的工作包括这样几项内容。
    一、积极应诉。应诉不单纯是可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而更是占领应有的市场份额,清除贸易壁垒的有力手段。
    二、在获悉反倾销立案调查信息时,各企业应快速作出反应。反倾销案件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特殊性。许多国家的反倾销法案都规定了应诉的期限,尤其是从调查公告到初裁,通常只有40天时间。而留给企业回答几百页的问卷调查的时间,也只有几个星期。国外反倾销法一般都规定如果涉诉企业不积极应诉或不应诉,负责案件审理的部门可依据其“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直接作出“缺席裁决”。  
    三、选聘优秀的律师。选聘律师要注意,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知名度,从事反倾销的经验及胜诉率显著。在反倾销调查进入司法审查阶段时,还要考虑中外律师协同作战的问题。
    四、组织强有力的应诉班子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基础。必须组成包括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事及管理人员在内的专门班子,各方协调一致。
    五、确认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的范围。
    首先,企业要结合海关税则号及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立案公告中对调查产品的描述,查看自己的产品是否确属被调查产品。如果不清楚,还可要求调查机关澄清。
    六、要及时填好进口国反倾销当局的调查表。要积极主动地向律师提供充分的材料和数据。填写的内容尽量作到符合事实并基本无矛盾。如果企业感到填写问卷的时间不足,可向调查机关提出延期要求,调查机关通常会批准延期要求。
    七、力争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欧盟等国利用自己在反倾销法规中加入的相关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规定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在实施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不采用该国的国内市场价格数据,而采取计算价格方法或替代国价格方法,其直接的后果或目的是提高反倾销认定或反倾销幅度的可能性。所以,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应力争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八、备战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类似于诉讼案件中的实地取证。对于倾销事实的确认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进口国反倾销当局派官员到中国调查时,应诉企业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核查之前,应与律师配合作好细致、缜密地工作安排。并需事先安排接受核查的具体人员及各自分工。
    九、多角度出击,争取进口商的配合协作。因进口商对进口国的相同产品工业情况较为了解,在是否对进口国相同工业造成损害的抗辩中,进口商能提供很大的帮助。
    十、充分利用行政复审,争取重新进入市场。
即使企业被裁定构成倾销,征收反倾销税。企业仍然可申请复审,要求降低反倾销税或撤销反倾销税,以收复失地,重新进入该国市场。在调查期间没有向该国出口的企业,还可申请新出口商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