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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局获悉,近5年来,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有125名干部人员因环保问题被追究行政责任。
近年来,山东省探索并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监察、发改委、财政、建设等部门参加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据山东省环保局提供的数据,2003年到2007年,山东省共检查排污单位近25.2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50多起,期间共有125名政府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行政责任。
今年以来,山东还在全省开展了查处环境污染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涉及破坏环境和资源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环境监管失职案等。目前,全省检查机关已受理破坏环境资源渎职犯罪案件线索34件,立案查处37人。
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说,治污减排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不仅要处罚违法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还应追究污染企业所在辖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山东将治污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地市政府及相关企业。按照山东省规定,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将被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山东省有关负责人此前也曾措辞严厉地提醒有关部门,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事关“乌纱帽”,查出的污染问题,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
(记者刘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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