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与青岛第五十七中学共庆教师节
    2007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二十三个教师节。值此之际,我所团总支组织部分律师于2007年9月7日走访了青岛市第五十七中学,并代表我所全体律师送上1000元现金以表示对学校教师节日的祝福与问候,这是我所与青岛市第五十七中学建立共建单位以来的第9次捐资助学。同日,我所律师还参加该校举办的教师节晚宴,与全体教师欢度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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