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所团总支二OO七年度再创佳绩
    2007年德衡所团总支部根据局团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德衡所团员青年的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团市委、局党委及局团委各项指示精神,紧密围绕青年律师的业务工作性质,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文明执业、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确保德衡所团总支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由于德衡所团总支工作突出,2007年度也获得了山东省、青岛市的多项团体和个人荣誉: 2007年10月,德衡所荣获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 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因为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获得由团省委等14部门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权益保护“杰出贡献奖”提名奖; 2008年1月德衡团总支荣获青岛市司法局颁发的“2007年度团的工作先进集体”。德衡所团总支书记王隽被青岛团市委评为“青岛市优秀团干部”,副书记冯飞被青岛市司法局团委评为“2007年度优秀团干部”,黄玉、董婕、刘莉、丁旭、陈磊被青岛市司法局团委评为“2007年度优秀团员”。
    今年德衡所团总支在德衡所党总支、局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广大青年党、团员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团内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浮躁,力求扎实,为德衡所团员青年多办好事、实事,充分发挥青年党、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步一个脚印地迈向更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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