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记民革党员孔维钊律师
      中国律师网

      他承办了未成年人烟草公益诉讼案件、劣质柴油烧伤男童案件、阜阳劣质奶粉案件等多起在国内较有影响的案件;由于他的努力,催生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则新法条,对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创造性意义;在他的推动之下,一个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络在我省逐步建立起来……

  他就是民革党员、淮南市田家庵区第七届政协委员、常委,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省律协未保委主任孔维钊律师。

  和众多律师一样,十年前,刚入行的孔维钊可以说是个商业律师。但是,七年前的一件案子,让他走上了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道路。


  2000年4月25日晚,凤台县农民刘某,使用从市场上购买的劣质柴油时发生剧烈燃烧,不幸的是其仅7岁的儿子小宝被烧成重残。这个家庭的厄运从此开始,小宝需要手术的费用约30万元左右,却得不到赔偿,高昂的费用使这个家庭经济陷入绝境。孔维钊得知后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这个案件历经了一年半时间,最终为小宝赢得了14万元的经济赔偿。

  拿到赔偿之后,小宝跟孔维钊说了一句话:“叔叔,将来我也想当律师。”孩子话语中透出的对法律的信任深深震撼了他。“为未成年人维权,让他们从小就产生对法律的信仰”,从那以后,孔维钊开始向一名维权律师转型。

  2005年,发生在巢湖市的一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巢湖市公安局某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错捕了4名少年,并使得他们被迫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然而,在拘押百天后却抓到了真凶。孔维钊承办了该案。他在办理中发现,之所以造成错案,主要是因为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制度和成年人没有区别。在这起案件中,如果有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场,那么这起错案是可以避免的。

  律师的责任感让他深知,办一个案件也许可以维护一个或几个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是如果制定一部法律,那就可以惠及所有的未成年人。

  此后,他将这个设想多次在一些法学研讨会上提出来,与同行和专家们探讨。他的观点也引起了我省人大代表的关注和参与。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我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我国未成年人刑事保护立法的建议》,并成为了大会的议案。根据这个议案,最终在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修订产生了第56条规定。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

  近几年来,孔维钊每年都至少办理10起以上未成年人案件,而且相当一部分都是进行法律援助。多年的执业经历告诉他,要维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必须要有一批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律师参与其中。

  2006年7月,在孔维钊的奔走下,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推出了全国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律师办案资助项目,以鼓励更多的律师参与面向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这个项目已在我省率先启动,至今,已有近20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受惠于这个项目。

  在孔维钊的推动下,我省已初步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省、市、县三级立体维权网络,我省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从个别律师的志愿行为阶段成功过渡到行业推动阶段。目前,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已有律师400人。

  “我国有3.6亿未成年人,我们的工作仅仅是一个开始,我将继续用自己的努力和法律手段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说这话时,孔维钊的脸上满是坚毅。
相 关 连 接:
  •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研讨班”在重庆举办    [2008.1.24]
  • 关于在我市加大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的建议    [2008.1.11]
  • 德衡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协组织的未成年人志愿律师培训班    [2007.10.29]